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

《通知》提出,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要加強對基層稅務機關日常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稅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要著力加強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經紀公司和經紀人及相關制作方的稅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提供相關信息并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實施稅收管理工作。
國稅總局:定期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
近日,為貫徹落實中宣部《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依法依規深化文娛領域稅收秩序規范工作,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
《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申報納稅。要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并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責令限改,并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助督促糾正;情節嚴重的,要嚴肅依法查處。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要加強對基層稅務機關日常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稅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要著力加強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經紀公司和經紀人及相關制作方的稅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提供相關信息并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實施稅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實規范文娛領域涉稅優惠管理,對各類違規設置或者以變通方式實施的稅收優惠,各級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依法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是否應享受稅收優惠情況的核查,既要嚴格禁止擴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范圍,也要確保相關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應享盡享稅收優惠。
《通知》同時指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等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其經紀公司、經紀人的稅法教育和宣傳引導,對相關人員和企業提出的納稅繳費服務需求及合法合理的涉稅費訴求,要及時研究解決。對依法誠信納稅的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要加大正面典型宣傳力度,發揮其引導示范作用,進一步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的稅法遵從度,切實促進文娛領域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
國稅總局出手違法失德藝人被重罰
國家稅務總局8月27日發文稱,今年4月初,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關于鄭爽涉嫌偷逃稅問題的舉報。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指導天津、浙江、江蘇、北京等地稅務機關密切配合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針對鄭爽利用“陰陽合同”涉嫌偷逃稅問題,以及2018年規范影視行業稅收秩序以后鄭爽參加的演藝項目和相關企業及人員涉稅問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開展全面深入檢查。
日前,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并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國家稅務總局堅決支持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鄭爽偷逃稅案件依法嚴肅進行處理,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對各種偷逃稅行為,堅持依法嚴查嚴處,堅決維護國家稅法權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國家稅務總局指出,近年來,稅務部門持續加強對高收入人群、高風險行業的稅收監管,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影視行業稅收秩序綜合治理。針對當前影視行業個別從業人員偷逃稅的新手法,稅務部門將與廣電、電影等行業主管部門密切協作,加強對影視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保障影視企業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完善跨部門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持續提升精準監管能力,加大“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力度,嚴厲查處和曝光各類惡意偷逃稅行為,進一步規范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影視行業長期健康規范發展。
證監會亦出手,對對鄭爽偷逃稅案涉及的上市公司北京文化進行處罰。
證監會8月27日發文稱,2020年12月,證監會依法對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經查,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紀伙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2018年虛假轉讓《倩女幽魂》和《大宋宮詞》兩部電視劇的項目投資份額收益權,虛增收入4.6億元,虛增凈利潤1.91億元,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近日,證監會對北京文化下發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依法對公司及董事長宋歌、董事張云龍等17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并對時任副董事長婁曉曦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文旅部擬規范演出經紀行為
9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文化和旅游部關于規范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就規范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包括從嚴格主體資質管理、規范演員從業行為、加強演出活動監管、做好粉絲正面引導、共建良好演出生態等5個方面內容。
在嚴格主體資質管理方面, 依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將從事演員簽約、推廣、代理等營業性演出經紀活動的演員經紀公司、工作室納入演出經紀機構管理,明確相關罰則。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制度,要求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紀活動的演員經紀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并對其從業活動中的嚴重違規行為,明確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撤銷其資格證書并予以公告。
在規范演員從業行為方面, 要求演員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爭做德藝雙馨的文藝工作者。壓實演員經紀公司、工作室以及演員經紀從業人員對演員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演員自律自查工作制度,保障演員尤其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從業行為。
在加強演出活動監管方面, 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依法加強演出活動的內容管理,樹立正確審美導向。對演出經紀機構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明確要求其配合行業監管、履行依法納稅義務等管理要求。同時,對演出活動內容違規以及假唱等行為,明確相關罰則,進一步加強監管。
在做好粉絲正面引導方面, 要求演員經紀公司、工作室加強對粉絲應援行為的正面引導,做好演出現場管理,不得組織未成年人參與應援集會等活動,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正常觀演之外的應援消費,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在共建良好演出生態方面, 分別對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以及行業協會提出政策扶持、執法檢查、信用監管、行業自律等要求,進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構建積極向上、繁榮有序的演出生態。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