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信部對互聯網行業“屏蔽網址鏈接”等問題的專項整治,互聯網平臺的互聯互通已然成為行業大勢所趨。
9月15日,在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平臺經濟開放與共享研討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微觀經濟學研究室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杜創表示,互聯互通對于具有特殊性的網絡經濟行業來說,是一個良好的“折中”方法。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互聯互通,既能夠充分發揮網絡效應,又能夠保持相對競爭性的結構。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業界以往曾有一種說法——網絡外部性的特征會產生一種自然壟斷的傾向,這在電信領域也曾提過。那么,如何既能發揮網絡外部性,同時能保持競爭性呢?
“解決方式就是互聯互通達到折中的程度。此次工信部對互聯網行業的整頓,自然也是參照了電信行業的經驗,通過互聯互通實現網絡效應與競爭性的折中?!倍艅撊缡钦f。
針對業內有一些觀點提出顧慮開放數據的問題,杜創認為,這種顧慮的出發點是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和隱私權,信息保護非常重要,但不能片面地因為強調保護就放棄了開放的數字生態?;诖?,可參考國際上的做法或經驗,比如借鑒歐盟提出的數據可攜帶權,讓用戶本人做出選擇,在用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基于數據可攜帶權的方式允許用戶數據與第三方共享,使得用戶個人能夠在同類或相似服務的不同供應商之間切換。在保障用戶擁有更多自主權的同時,能夠在實現經濟效率與隱私保護之間達成很好的平衡。
記者注意到,就在前不久剛剛落地、即將于11月1日起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全面系統地對個人信息的定義與權利、處理原則、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和法律責任進行了立法,其中關于“個人信息跨境”“個人信息轉讓”“未成年人信息”等都做了明確的界定和要求。這被業內視為不僅給個人信息保護上了法律“安全鎖”,也大幅提升了企業處理個人信息安全合規的門檻。
杜創在《平臺經濟反壟斷:理論框架與若干問題分析》一文中指出,平臺企業已成長為中國舉足輕重的微觀經濟主體,反壟斷是約束平臺企業行為的有力手段。平臺模式已成為中國微觀經濟結構的重要特征。尋求平臺交叉外部性使得互聯網平臺企業跨界成為常態??缃缬刑岣呓洕实囊幻?,但在平臺企業已經舉足輕重的現狀下,跨界也容易導致無序擴張,“野蠻生長”,沖擊現行經濟體制。通過反壟斷約束平臺企業行為已成為無法回避的選擇。當然,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不是打壓平臺經濟發展,相反是通過限制壟斷行為,促進競爭,從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文章來源:貝果財經)